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点击查看详情】
1、夫妻人身关系包括什么内容。(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3)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5)夫妻住所选定权。(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7)计划生育义务。2、离婚后夫妻人身关系消失。(1)结婚自由权恢复。婚姻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都享有再婚自由,彼此无权干涉。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因此,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与他人结婚,只有当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以后,才有再婚的自由。我国法律对再婚没有始期的。(2)扶养关系终止。夫妻离婚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也同时解除,任何一方不再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任何一方也不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3)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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