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了需要回执才是立案?【点击查看详情】
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机关的回执只是受案登记的一种法律文书,或叫法律程序文书,证明案件已经受理,还不能证明已经立案或一定要立案,但机关对于受理的案件也须按法定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为了规范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规,制定《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机关受理案件的流程是什么。第四十七条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