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管理办法【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0月9日经第1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邮政普遍服务及其保障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