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建设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即按月自动划扣业务)【点击查看详情】
适用范围及解释:本业务仅适用于在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办理了住房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建设银行办理了普通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以下简称“同行委托提取业务”;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以下简称“跨行委托提取业务”。所需资料。一、申请委托。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合同原件。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3、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