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后要如何处理房屋装修【点击查看详情】
1、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2、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