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哪些大问【点击查看详情】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哪些大问题 ①医疗事故鉴定的威信低 按照 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是下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个组织,医疗事故鉴定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并主持。由此引发老百姓所谓“老子鉴定儿子” “暗箱操作”等议论,只要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患者方就不能接受,在法庭上要求重做司法鉴定,患者说“司法鉴定的效力高于医疗事故鉴定”。从法律上看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都是证据的一种,都应经法庭质证,不存在谁的效力高于谁。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一致时,往往采纳司法鉴定不采纳医疗事故鉴定,使得医疗事故鉴定没有威信和地位。或会下达某领导指示施压或主持者一人定调,或是一位专家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