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一年召开几次【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党代会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委员会召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审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委员会;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党党章》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委员会召集。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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