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监护权的最新规定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由孩子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承担起监护职责,父母不履行监护义务的,有关部门可以向申请撤销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