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几审是终审【点击查看详情】
在我国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的审判就结束了。我们国家的人民按四级设置,即最高人民、高级人民、中级人民和基层人民。人民收到起诉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判,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审”。在通常情况下,一审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不能立即生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人民也可以提起抗诉。一审的人民就应当将该案送交给它的上一级人民按照第二审程序再进行审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二审”,审理结案以后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最后的判决、裁定,审判结果宣布以后立即生效,交付执行。这种两级审判制度被称为两审终审制,它是我们国家人民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经它审判的一切案件宣判,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