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12条规章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人民、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人民、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