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流程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一)房产继承;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的,须提供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