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实行征收拆迁【点击查看详情】
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拆迁。如下情况下可以征收拆迁。1.《土地管理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规定: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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