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时间有哪些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1、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3、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4、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行政复议作出答复期限是多久。提交行政复议后,法定的答复时间是6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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