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委托执行【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委托执行,是指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