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票证罪具体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既是过失犯罪,又是间接故意犯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具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和金融安全。本罪的犯罪构成。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正常的金融活动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随附的单据文件。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