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拆迁裁决存在的主要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我国现行法律只规定,拆行裁决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但又没有其它法律或将拆迁主管部门固定化,这与其它行律的规定明显不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规定: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让人一看就清楚,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部门就是县交警大队。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3条规定: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这让大家并无异议地认识到外贸工作的主管部门就是对外经济贸易部。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条规定: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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