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民法主体而不是经济法主体的是【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主观。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其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4、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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