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点击查看详情】
民事行为发生后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即撤销权消失。但在以下情况下,撤销权会提前消失:1.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到胁迫后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行为放弃撤销权。法律分析;可撤销权的除斥期限为五年。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撤销权即告消灭:(一)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或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到胁迫,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後,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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