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多少时间内办理?【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规定,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的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涉及组织调整或处理的,相关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法律依据:《中国党问责条例》第十三条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相应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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