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男方是外地的,户口不在我们这边,结婚证是在我本地领的,我【点击查看详情】
不可以,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般以被告的居住地,确定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也就是说,该案例的当事人如果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其应该到男方的常住地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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