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中级再审裁定的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吗??【点击查看详情】
不服中级再审裁定的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吗。不服中级再审裁定的一般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符合以下的条件的,可以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