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教师开除处分的权限决定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对于给予教师撤职处分的权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教师给予撤职处分的,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