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纠纷先予仲裁受理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做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因此,网络借贷纠纷的先予仲裁是不受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