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开个养老院都需要什么手续【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凡具备相应的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可以依照该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