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文物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2、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为核心的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3、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只能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对于那些以牟利为目的,倒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势必影响国家对于文物的管理,损害我国文化行政部门的声誉,扰乱文物市场和正常的文物收购秩序,因此、本法将倒卖文物规定为犯罪予以惩治。倒卖文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