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制定的第1部法律是【点击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4月13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50年5月1日,首都北京20万群众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第一个国际劳动节的庆典。那一天红旗猎猎、鼓声喧天,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节日的气氛中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彻底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纳妾、男人随意休妻等封建婚姻制度的糟粕,其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沿用至今,成为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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