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场地租赁通用版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空场地租赁通用版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场地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厂棚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场地位于张关至白岩路7.4处,洛碛大天池村委旁,面积约800平方米(木材加工棚屋檐至车辆加水处公路电桩处,以及双方现场协商的其他指定空地区域作为材料堆积备用场)。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半年,即从月________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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