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新【点击查看详情】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新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保范围第二条 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