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给补偿?【点击查看详情】
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林木等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1、不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2、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修建的建(构)筑物。3、拟征地告知后抢栽抢种的青苗、花草、林木。4、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5、天然野生杂丛。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树木能否要求补偿。在的征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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