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土地出让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开发土地出让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法定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