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名的身体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2.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3.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指悄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你可以依据上述标准,来查看自己身体条件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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