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失踪,应如何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申告时需持借据等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便会予以立案处理。鉴于借款方行踪不定,通常于立案后通过公告方式传讯其出庭。公告期满,若借款方仍未表态,将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缺席审判。缺席审判后,即使借款方仍然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有权拍卖其房产或其他财产来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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