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省直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令第350号)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若贷款获准,贷款手续将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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