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和事处哪个级别高?【点击查看详情】
在城市基层管理中,社区和事处的角色与职责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事处作为区的派出机构,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行政管理的代表,执行全面的综合职能,又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这导致其管理区域和职能界限模糊,造成了政社不分的困境,工作压力倍增。另一方面,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在于自我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事处的介入,居委会的职责常常变得模糊,甚至有时被事处的行政管理方式所主导,导致事处越权或无权管理的情况。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并未明确界定,使得居委会的工作被大量具体事务所占据,影响了其应有的自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