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的?【点击查看详情】
1.法律对合同违约损失的定义范围规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赔偿金额不应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可能损失。所谓可得利益(预期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它指的是纯粹的利润,不包括为获得这些利益所花费的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2.可得利益(预期利益)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预期的纯利润。- 另一种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提供方因提供服务而预期的纯利润。3.可得利益损失指的是因违约方违约导致受害方失去的上述预期纯利润。例如。- 在生产设备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迟延交货而未能及时生产,从而损失了生产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