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办案期限有啥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2、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执行立案后,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员确定后,要以适应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提出申请回避。3、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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