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点击查看详情】
1.主合同无效抗辩权:如果主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保证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免除责任。2.时效抗辩权:当主合同的诉讼时效已过,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3.撤消抗辩权:如果主合同因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欺诈等原因被视为可撤消的,保证人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行使撤消权。4.抵消抗辩权:如果保证人与借款人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标的种类相同,保证人可以行使抵消权。5.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可以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6.同时履行抗辩: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次序,保证人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7.不安抗辩权:如果保证人发现借款人在合同订立后财产显著减少,可能无法履行义务,可以拒绝履行合同。此外,担保人的抗辩权类型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