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认定及量刑具体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1、虚构主体。2、冒用他人名义。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4、隐瞒,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5、隐瞒,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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