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和监护范围【点击查看详情】
1、配偶。2、父母、子女。3、别的近亲属。4、别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上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怎么确定监护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确定。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