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头部伤残鉴定【点击查看详情】
一、“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不同。(一)确定的鉴定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进行),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对于不同的委托目的和要求,其鉴定的期限也是不同的。1.伤情鉴定(轻、重伤及轻微伤)。(1)根据原发性损伤的伤情,伤后便可进行鉴定。(2)遗留功能障碍的,如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要等到伤情稳定、治疗终结后再行评定,一般在损伤后90天内进行。2.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评残、工伤评残等)。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二)提出鉴定的机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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