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能否作为抵押担保【点击查看详情】
仅持有使用权的房屋无法设定抵押权,仅当房屋所有权确立后方可设定抵押。在法律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海域使用权可作为抵押标的,而对房屋的使用权则无设定抵押之权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