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生儿入户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国外出生婴儿登记需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且子女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申请时需提供《入户申请表》、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国外出生证和翻译件、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无房佐证材料以及入单位集体户的集体户首页和无房佐证材料。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婚生子女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手续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此外,父母民族成份不同时,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新生儿入户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前往落户地中心或落户地“一站式服务”点;其次,提交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如《入户申请表》、各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最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完成新生儿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