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收养申请办理流程【点击查看详情】
收养人需亲自前往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收养登记机关将对收养人的证件、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收养条件后,会出具《同意收养证明》。持《同意收养证明》,收养人可到福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随后,收养人需持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再次前往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将经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发放《收养登记证》。办理时间及时限。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自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养登记手续并发放《收养登记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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