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强制执行债务,能否追究股东责任?【点击查看详情】
若无可用资金,将中止案件执行,待被执行人具备还款能力,再次启动执行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如有以下情形,应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持有异议。(3)一方当事人公民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4)一方当事人法人或组织终止,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5)认定其他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当中止原因消除后,则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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