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点击查看详情】
7%。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省同意,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将全省统筹范围内的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由6%调整为7%,举例说明,以山东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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