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员工合同到期公司只给多签一个月【点击查看详情】
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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