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人恶意取得的债权抵消”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二、破产债权人恶意债务无法偿还《破产法》第2项规定,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无法偿还过期债务或破产申请的事实,债务人承担债务,但债权人除法律规定或破产申请一年前发生的原因外。由于债权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所能受偿的份额一般很低,法律若允许债权人将该负债与其破产债权相抵销,则意味着该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优先或全额清偿,违反破产法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比如继承,或者破产申请前1年所发生的原因(比如1年前双方已订有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负债的,不在此限。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