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遵循原则【点击查看详情】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一、行政诉讼管辖管辖怎么确定。行政诉讼法中对行政诉讼管辖做了相关规定。(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1.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2)对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