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冬季燃气收费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1.采暖季期间,中心城区居民及低保用户、特困人员用气、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559元执行。2.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1.96元执行。3.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4.CNG原料气、车用CNG用气 采暖季期间,中心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CNG原料气价格、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本次暂不作调整。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执行。5.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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