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日内办结【点击查看详情】
60日内.。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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